question-icon 医疗机构公开患者病历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去医院看病后,发现医院把我的病历公开了,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我想知道医院这种公开患者病历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我很在意自己的隐私,也不知道医院这么做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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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医疗机构公开患者病历行为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患者的隐私权,它指的是患者对于自己的个人健康信息、医疗记录等享有保密的权利,其他人不能随意公开这些信息。还有医疗机构的保密义务,就是说医院有责任保护患者的病历等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明确表明,在没有经过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公开患者病历是不合法的行为。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调取病历等情况下,医疗机构配合提供相关病历信息是合法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公开患者病历需要经过患者的明确同意。如果没有获得同意就公开,患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但在法定的特殊情形下,医疗机构公开病历的行为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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