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跟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段时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务协议。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就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啊?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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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没跟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而劳务协议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达成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调整。 如果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若公司与员工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劳务关系,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协议不违法,但为了避免日后双方就劳务内容、报酬、责任等方面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建议还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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