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不垫付医疗费是否合法?
我前段时间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伤需要治疗。现在对方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疗费,但我经济上也有点困难,不想垫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垫付医疗费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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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不垫付医疗费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要求事故责任方必须垫付医疗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法律主要强调的是医疗机构的救治义务以及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的支付责任。 不过,从情理和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事故责任比较明确,责任方适当垫付医疗费有助于缓解伤者的经济压力和救治的及时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矛盾的激化。但如果责任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合理理由,不垫付医疗费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治疗结束后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所以,单纯从法律层面,交通事故中不垫付医疗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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