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没有开庭就直接给了执行通知,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但之前根本没开过庭。我一头雾水,也不知道这执行通知是咋回事。我就想弄清楚,法院这样不经过开庭就发执行通知,到底合不合法呀?我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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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通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的诉讼程序中,法院通常需要经过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后,才能作出判决,进而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时发出执行通知。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法院未开庭直接发出执行通知是合法的。 首先要了解下法院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的行为。执行依据通常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无需开庭审理就可进入执行程序。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督促程序中,法院不需要开庭审理,若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有效异议,支付令就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法院可以直接发出执行通知。 另外,公证债权文书也可能导致未开庭直接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对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执行。 如果你收到执行通知但未经历开庭程序,应先查看执行依据是什么。如果是支付令,你可以回忆是否曾收到过,且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如果是公证债权文书,要确认该公证债权文书是否真实合法。若你认为执行通知有误,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阐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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