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把订婚钱给男方一半是否合理?
我和对象订婚时,给了女方一笔订婚钱。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女方提出把订婚钱给我一半,然后解除婚约。我不太清楚她这样做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女方把订婚钱给男方一半这种行为合理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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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女方把订婚钱给男方一半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订婚钱的法律性质。订婚钱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谓附条件的赠与,简单来说,就是这种赠与是基于双方将来结婚这个条件而发生的。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那么这个赠与所附的条件就没有达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的彩礼其实和我们所说的订婚钱在性质上有相似之处。
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返还订婚钱的。而女方把订婚钱给男方一半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双方对于订婚钱的处理有过事先约定,比如约定若不能结婚就退还一半,那么女方的做法就是合理的。要是没有约定,并且男方因为给付订婚钱导致生活困难等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全额返还。但如果双方在相处过程中,订婚钱已经有一部分合理支出,比如用于双方共同消费等,女方返还一半也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
总之,不能简单地判定女方把订婚钱给男方一半是否合理,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 判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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