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不享有直接支配和这种说法正确吗?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看到有一种说法是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不享有直接支配和,可我感觉和我之前了解的不太一样,想问问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呀,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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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物权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意味着物权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且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明确规定:“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两条法律条文为物权的定义和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所谓直接支配,就是物权人不需要借助他人的行为,自己就能对物进行管领和控制。比如说,你拥有一辆汽车,你可以直接决定什么时候开车、把车停在哪里、是否要对车辆进行改装等,不需要经过别人的同意。 物权还具有排他性。排他性体现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互冲突的物权。例如,在一套房子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完全独立的所有权。当别人侵犯你的物权时,你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物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而不是不享有直接支配。所以,题目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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