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我爱人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以后会不会就不算我们俩的共同财产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怎么认定,这房子还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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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通常是符合这一规定的。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自然也应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两人的工资积蓄付首付、还房贷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只归登记方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会按照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自己子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此时该房屋可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但具体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涉及房产权益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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