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可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呢?万一以后有个什么事儿,我在这房子上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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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通常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大多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应是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工资收入一起支付了购房款,这种情况下,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只归登记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这种约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写明该房产仅归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那么在法律上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一般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财产,那么该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比如,女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提供相关的资金来源证明,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购房资金来源、夫妻之间是否有约定等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明确各自的权益,必要时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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