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是否属于犯罪?


在探讨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是否属于犯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概念: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刑事责任则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违反刑法规定。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从行为本身来看,杀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且通常是违反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等相关规定的,所以在犯罪构成要件上,这种行为是符合犯罪定义的。也就是说,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犯罪行为的。 然而,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存在一些法定的情形。比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在未达到这个条件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还有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对于因不满法定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也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总之,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杀人属于犯罪行为,但会基于不同情况采取其他的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