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录音是否算证据?
我和公司有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和公司领导沟通时偷偷录了音,里面有对我很有利的内容。但我不知道这录音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在仲裁时用,想了解下劳动仲裁中录音到底算不算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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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来详细说说。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证据。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在劳动仲裁里,证据能帮助仲裁机构了解真实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而录音就属于视听资料的一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录音都能被仲裁机构采纳。有效的录音证据要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这三个条件。合法性是指录音的取得方式要合法。比如不能通过暴力、威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手段获取录音。要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比如在别人家里偷偷安装录音设备获取的录音,就可能因为不合法而不被采纳。真实性就是录音要保证是原始的,没有经过剪辑、拼接、篡改等处理。要是对录音进行了加工,改变了原本的内容,那这个录音就不能真实反映当时的情况,也就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关联性则是指录音的内容要和劳动仲裁的案件有直接关系。比如你申请仲裁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那录音内容就要和工资拖欠这件事相关,像领导承认拖欠工资或者讨论工资发放的情况等。如果录音内容和案件无关,那即便录音本身是真实合法的,也不能作为这个案件的证据。所以,在劳动仲裁中,录音可以算证据,但必须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要求。只有这样,录音才能在仲裁中发挥作用,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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