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不是土地闲置两年就要交土地闲置费?

我有一块土地,目前闲置了一段时间。不太清楚土地闲置多久会涉及交土地闲置费,听说闲置两年就要交,是这样吗?我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不然心里一直没底,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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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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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是政府为了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防止土地资源浪费而设立的一项费用。当土地闲置达到一定期限,就可能需要缴纳该费用。 关于土地闲置多久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明确规定。该办法第八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而第十四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闲置两年的土地都要交土地闲置费。如果是因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土地闲置,那么一般不适用上述缴纳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的规定。但如果是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满一年,就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土地可能会被无偿收回。所以,判断是否要交土地闲置费,关键要看土地闲置的原因以及闲置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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