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房子一定需要起诉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现在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对方想保全我的房子。我不太清楚保全房子是不是必须要通过起诉来进行,还是有其他办法。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能知道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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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房子保全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房子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保全房子是否一定要起诉呢?答案是不一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进行的。该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也就是说,如果情况十分紧急,比如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房产等可能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损且难以弥补的情况,即使还没有起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房子。不过这种情况下,申请人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当事人已经起诉之后进行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所以,保全房子不一定要起诉,既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能在起诉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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