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强行给员工调到其他单位是否合法?
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得好好的,但是单位突然说要把我调到其他单位去,我并不愿意。我不知道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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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强行给员工调到其他单位,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内容,这其实就构成了双方的一种约定,双方都应当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单位如果要调动员工到其他单位,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果单位没有和员工协商,或者员工不同意调动,单位就强行把员工调到其他单位,这种行为就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不同意调动的态度,要求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果沟通无效,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恢复原工作岗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单位的调动行为可能是合法的。比如,当出现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工作调动,并且对员工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和补偿,这种调动可能会被认定为合法。但单位需要对这些特殊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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