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婚姻加事实婚姻是否算重婚罪?

我已经和一个人进行了结婚登记,有了法律婚姻。后来又和另一个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婚姻。我很担心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重婚罪,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法律婚姻加事实婚姻的情况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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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法律婚姻加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我们需要先弄清楚几个关键概念。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结婚,也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也包括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有特定的认定条件。一般来说,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认定重婚罪时,事实婚姻仍可能被纳入考量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一个人在已有法律婚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并且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侵犯了合法配偶的权益。 不过,要认定重婚罪,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果一方并不知道另一方已有配偶,而与之形成事实婚姻,那么该不知情的一方不构成重婚罪,而有配偶的一方则构成重婚罪。总之,法律婚姻加事实婚姻是有可能构成重婚罪的,具体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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