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净身出户把孩子、房子、车子和债务都给老公,在法律上可行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我想着把孩子、房子、车子还有债务都给他,自己净身出户。但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会不会有什么潜在问题,也不知道后续会不会有法律纠纷,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上,选择净身出户把孩子、房子、车子和债务都给配偶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首先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所以你如果自愿放弃房子、车子等夫妻共同财产,将其都给老公,这种约定是有效的,这属于你对自己财产权益的自由处分。 其次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你和老公协商一致,由老公直接抚养孩子,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不过,即使孩子抚养权归老公,你依然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同时也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最后是债务的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和老公可以协商由他来承担,但这种约定通常只对你们两人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要求你偿还债务,你依然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之后你可以依据你们之间的协议向老公追偿。所以,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谨慎,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