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否犯法?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暂时没找到合适的房子,还住在一起。我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触犯法律呀?想了解下离婚后住在一起在法律上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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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住在一起一般是不犯法的。首先,婚姻关系是一种受到法律严格规范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它基于结婚登记而成立,以离婚登记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而解除。当夫妻双方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后,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宣告结束,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权利和义务。 这种情况下,双方自愿住在一起,通常属于同居关系。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离婚后的男女住在一起,或者说禁止离婚后的同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没有条款将离婚后的同居列为违法行为。 不过,虽然离婚后住在一起本身不违法,但在同居期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财产方面,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在分割时可能会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按照一般的共有财产处理原则来进行分割,也就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另外,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实施了暴力等侵害另一方人身权利的行为,同样会受到相应法律的制裁,就如同在非同居关系中发生的侵权行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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