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公安局不立案去省公安厅反映有用吗?
我 遭遇了诈骗,向当地公安局报了案,可公安局却以各种理由不立案。我心里很着急,钱追不回来不说,骗子还逍遥法外。我想知道要是去省公安厅反映这个情况,能不能起到作用,省公安厅会不会管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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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诈骗案公安局不立案后去省公安厅反映是否有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整个立案的流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意味着当你遭遇诈骗向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当公安局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后,作为报案人是有救济途径的。第一步通常是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因为该公安机关对案件情况更为了解,通过复议有可能纠正之前不恰当的不立案决定。如果复议结果仍然维持不立案,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那么去省公安厅反映情况呢?省公安厅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职责。从理论上来说,去省公安厅反映是有用的。省公安厅在接到反映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存在错误,会责令其立案。而且省公安厅具有更广泛的监督权力和资源,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审视案件,可能会发现一些下级公安机关忽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