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报警后警方不立案该怎么办?
我前几天被骗了一笔钱,去警局报了警,可警方说这不算诈骗,不给立案。我觉得自己明明就是被骗了,很不甘心。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采取什么办法让警方重新审查并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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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骗报警后警方不立案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首先,要明白立案的基本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所以,当警方不立案时,你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会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如果复议结果还是维持不立案,你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会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所以,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其进行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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