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交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
我之前社保断交了一段时间,现在打算补交。但听说补交社保会有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这个滞纳金是怎么算的。我想知道计算的方法是什么,是按什么标准来算的,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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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交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费用。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滞纳金 = 欠缴金额 × 欠缴天数 × 0.05%。欠缴金额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的社保费用数额;欠缴天数从应缴社保费的日期开始,一直计算到实际缴纳社保费的日期。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家企业欠缴社保费用10000元,欠缴天数是30天,那么滞纳金 = 10000 × 30 × 0.05% = 150元。也就是说,这家企业在补交10000元社保费用的同时,还需要缴纳150元的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滞纳金的征收和计算方式上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或者减免政策做出调整。所以,在实际补交社保时,建议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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