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订婚做生意亏了是否需要一起承担?
我和对象已经订婚了,前段时间我俩一起做生意,结果亏了不少钱。现在对方觉得我也得出钱一起承担损失,但我觉得还没结婚,不想承担。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和对方一起承担这个生意亏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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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已经订婚做生意亏了是否需要一起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要明确订婚在法律上的性质。订婚在我国并非是一个具有强制法律效力的行为,它更多的是一种民间习俗和双方及家庭之间的约定,不产生像结婚那样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接着,关键要看做生意的具体情况。如果双方是以共同经营的模式开展生意,例如双方都实际参与了生意的运营、决策等活动,并且在资金投入、收益分配等方面有共同的约定,那么根据民事法律中的合伙相关规定,即使没有结婚,也可能构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这意味着如果构成合伙,那么对于生意亏损,双方一般需要按照约定或者上述法律规定来分担。 然而,如果只是一方主导生意,另一方没有实际参与经营,或者双方没有关于共同经营、分担风险的明确约定,那么另一方通常没有法律义务来承担生意亏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形成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法律关系。 此外,如果在做生意过程中,双方有资金往来等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资金的性质。如果是借款,那么应按照借款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借款人需要偿还借款,而不是将其视为对生意亏损的分担。总之,已经订婚做生意亏了是否要一起承担,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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