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在探讨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遗失物的概念。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它不是无主物,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主人。 当拾得人捡到遗失物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就意味着,拾得人有义务归还遗失物,而不能将其占为己有。 一般情况下,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失主有权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失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拾得人返还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侵占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拾得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可能需要返还遗失物、赔偿失主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涉嫌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遗忘物和遗失物在刑法意义上有一定的相似性。 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关键在于数额是否较大以及是否拒不交出。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是参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司法实践来确定。如果拾得人侵占的遗失物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并且经失主或有关部门要求后,仍然拒不交出,那么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总之,拾得遗失物后应积极归还失主或送交有关部门,避免因一时贪念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无论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都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