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女方有病男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我生病了,看病需要不少钱。我想知道在这种同居的情况下,他有没有法律上的责任来帮帮我,比如承担点医疗费用或者照顾我之类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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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居期间女方生病,男方是否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法律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但这里说的是夫妻关系。 而对于同居关系,从法律层面来讲,一般情况下,男方并没有法定的必须要承担照顾的责任。不过,如果在双方同居期间,形成了类似于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比如女方因为患病而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男方在经济方面有能力,并且在生活上也有条件给予照顾,那么男方就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扶养义务,包括支付医疗费用以及提供生活照料等。 另外,如果双方之前对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约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总之,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男方在女方生病时是否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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