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是3000,3月份我的工资是3000÷29×17吗?
我每个月工资固定3000元,3月因为有事只上了17天班。我就想算下这个月工资该拿多少,有人说用3000÷29×17来算,我不太确定这么算对不对,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月中上班天数不满月的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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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在计算工资时涉及到的法律概念和规定。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是有明确规定的,月计薪天数为(365天 - 104天)÷ 12月 = 21.75天。这里的104天是指一年里的休息日(也就是周末)。这意味着,在计算日工资时,通常是用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在您的情况中,您每月工资是3000元,按照法律规定的算法,日工资应该是3000÷21.75元。如果您3月份只上了17天班,那么您3月份的工资应该是(3000÷21.75)× 17元。而不是按照3000÷29×17来计算,因为用29作为除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种按照21.75天来计算日工资的方式,是为了统一规范工资计算标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它考虑了一年中法定的休息日等因素,使得工资计算更加公平合理。所以,当遇到像您这种月中上班天数不满月的情况时,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进行工资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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