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在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购房款是两人一起出的,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他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婚内购房的产权界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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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购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婚内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提到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就可能包括婚内购买的房产。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用这些钱购买了一套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影响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双方没有关于该房产为共同财产的约定,那么这套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该房子是共同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就可能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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