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是否需要公证?

我和爱人打算签订一份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明确各自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但我们不确定这份约定书是否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不公证的话有没有法律效力?公证又能带来什么好处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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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约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并非必须要进行公证。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的书面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了书面的财产约定书,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约定书自双方签字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以公证作为生效要件。 不过,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进行公证,那么公证机构会对约定书的内容和签订过程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在日后如果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约定书在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信度更高,能够更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公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约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产生的争议。总之,公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可以增强其证明力和保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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