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吗?女方该怎么分配?
我结婚几年了,现在和老公感情不太好,有离婚的打算。我不太清楚婚后我们的财产是不是都算共有财产,要是离婚的话,作为女方我能分到多少财产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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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后财产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确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配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倾向于保护女方、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判决。比如,若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责任,或者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在财产分配上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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