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婚姻财产公证书有用吗,能办理吗?


婚姻财产公证书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并且现在是可以办理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谈谈婚姻财产公证书的作用。婚姻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通俗来讲,就是通过公证的方式,把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约定确定下来。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婚姻财产公证书就是对这种书面约定的一种强化证明。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预防纠纷方面,它能够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争执。例如,在一些复杂的家庭财产情况中,一方可能在婚前有较多的个人财产,通过公证可以清晰界定这些财产的归属,防止婚后另一方产生误解。在证据效力方面,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如果日后涉及到财产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优先采信经过公证的证据。 接下来,说说办理的问题。现在是可以办理婚姻财产公证书的。办理时,夫妻双方(未婚夫妻也可)需要共同到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夫妻可不提供)、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以及财产约定协议书等。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协议内容,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公证处会依法出具婚姻财产公证书。 总之,婚姻财产公证书不仅有用,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的,它能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提供有效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