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要做的吗?


医疗事故鉴定并非是必须要做的。下面从多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找专业的人来判断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有没有过错,过错和患者的损害之间有没有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和鉴定程序。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必须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患者只要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一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责任。 在实际的医疗纠纷解决中,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 协商解决是一种常见的方式。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双方对责任和赔偿金额能够达成一致,就不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比如,患者只是轻微的医疗损害,医疗机构也承认自己存在一定过错,双方可以直接协商赔偿数额,签订赔偿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选择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鉴定,会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另外,患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医学常识和专业意见,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患者能够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和因果关系,法院也会支持患者的诉求。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要做的,患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