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属于侵权?
我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操作不当导致我病情加重,这算医疗事故。我不太懂,这医疗事故是不是就算是医院对我的一种侵权行为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咋界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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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通常属于侵权行为。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和侵权行为这两个概念。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不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不小心让病人身体受到了伤害。 而侵权行为,从法律层面理解,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这种行为就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首先,有损害事实存在,也就是患者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其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了诊疗规范等;再者,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因为医生的不当操作才导致了患者病情加重等后果。 所以,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是侵权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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