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纠纷属于侵权行为吗
我在医院看病后感觉身体状况更差了,怀疑是医疗过程出了问题。想知道如果和医院产生纠纷,这种医疗损害纠纷在法律上算不算是侵权行为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两者的关系,看看自己该怎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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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属于侵权范畴。简单来说,侵权行为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损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就得承担相应责任。在医疗场景里,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医疗管理规定和规范,由于过失导致患者人身受到损害,这就构成了医疗损害侵权行为。比如医生该做的检查没做,或者用药用错了,结果让患者身体受伤害,这就是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也提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能证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导致患者受损,那么医疗机构就得负责赔偿。 医疗损害侵权行为侵犯了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民事权益。所以,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患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损失。不过,在认定和处理医疗损害纠纷时,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医疗专业知识,这样才能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概念: 医疗损害纠纷: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产生的争议。 侵权行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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