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是否可以离?
我想和男方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我打算起诉离婚。我不太清楚在这种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能不能离成。
展开


在起诉离婚时,即使男方不同意,也是有可能离婚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即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比如,有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存在长期赌博、吸毒且屡教不改的情况,或者男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等行为,那么法院调解无效后,就会判决离婚。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男方坚决不同意,且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那么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就离不了婚了,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此时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起诉离婚时男方不同意,最终还是有可能实现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