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医疗事故侵权?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之后身体出现了一些不良状况。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什么才算是医疗事故侵权呢?我这种情况有可能属于医疗事故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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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通俗来讲,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治疗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操作,因为他们的疏忽或者错误,导致病人的身体受到了伤害。比如说,医生开错药、手术中出现失误等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构成医疗事故侵权,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就是像医院、诊所这类正规的医疗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机构里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护士等人员。其次,要有违法行为,也就是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再者,要有过失,这里的过失不是故意去伤害患者,而是因为疏忽或者不细心导致的错误。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比如身体受伤、疾病加重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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