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需要见面?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从起诉离婚的流程来看,是否需要见面要分不同的阶段和情况。首先在立案阶段,并不需要夫妻双方见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这个过程不需要对方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双方见面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或者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意愿和诉求,尝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双方也需要参加庭审。庭审中,双方要就自己的主张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按时参加庭审,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在立案阶段不需要双方见面,但在调解和庭审等审理阶段,一般是需要双方见面的,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过法院批准也可以有例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