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擦伤算工伤吗?赔偿多少?


首先,我们来看看只是擦伤是否算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如果擦伤是在上述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下发生的,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擦伤,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就算擦伤看起来不严重,只要符合条件,也能被认定。 接下来,说说赔偿的问题。工伤赔偿的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会涉及到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医疗费用,是指治疗擦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擦伤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比如留下了疤痕影响了劳动能力,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会有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项目。例如,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总之,工伤赔偿要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