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来家里住是否构成重婚?
我老公把小三带到家里来住了,我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气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经构成重婚了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这样的行为有没有触及重婚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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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重婚这个法律概念。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进行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 判断小三来家里住是否构成重婚,关键在于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仅仅是住在一起,但对外并不宣称是夫妻关系,生活中也没有表现出夫妻间应有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通常不构成重婚。例如,两人只是偶尔住在一起,在邻居和朋友眼中并没有被认为是夫妻关系,就很难认定为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构成重婚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周围邻居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两人是否在经济上有共同的支出,是否共同养育子女等。所以,小三来家里住不一定就构成重婚,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条件。如果只是短期居住,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表现,就不能认定为重婚。但如果确实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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