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在结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买了套房,有房贷。现在结婚了,不太清楚婚后还的房贷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贷该怎么算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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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贷在结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得明确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起办理的房贷,那么这种情况下整个房子以及房贷相关的权益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并产生的房贷,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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