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中名义借款人是否有责任?
最近遇到一个贷款相关的事儿,实际借款人好像涉及贷款诈骗罪了,但是有个名义借款人,不知道这个名义借款人在这种情况下要不要担责任。想具体了解下在贷款诈骗罪里,名义借款人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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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贷款诈骗罪中,名义借款人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名义借款人与出借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从合同层面来讲,名义借款人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还款责任。也就是说,不管实际使用贷款的是谁,基于这份借款合同,出借方可以要求名义借款人偿还贷款。例如,甲作为名义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乙是实际使用贷款的人,银行有权依据与甲签订的贷款合同要求甲还款。 其次,如果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明知实际借款人的存在,那么实际借款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下,银行对于实际的借款关系是清楚的,不能仅仅因为有一个名义借款人就忽视实际借款主体。 另外,名义借款人是独自承担还款责任、与实际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还是不承担还款责任,还需要从名义借款人参与借贷关系的作用力进行分析。比如,如果名义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只是被实际借款人利用了身份,且银行也知道实际情况,那么名义借款人可能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提供虚假资料等,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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