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补偿金纳入工资是否合法?


在探讨竞业禁止补偿金纳入工资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竞业禁止补偿金。竞业禁止,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等利益,要求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而竞业禁止补偿金就是用人单位为此向员工支付的相应报酬。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里强调了“按月给予”以及“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经济补偿。 将竞业禁止补偿金纳入工资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因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而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所带来的就业受限的补偿。二者的性质和支付时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如果用人单位将竞业禁止补偿金纳入工资,可能会带来诸多问题。一方面,这可能会使劳动者在离职后无法真正获得应有的竞业限制补偿,因为工资在工作期间已经发放完毕,离职后就没有额外的补偿金了,这显然违背了法律设立竞业禁止补偿金的初衷。另一方面,一旦发生纠纷,这种做法也不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工资中包含了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补偿金的数额也合理,那么这种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而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补偿金不应纳入工资。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