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不给钱是否属于诈骗?
我给别人送了货,可对方就是不肯给钱。我心里很郁闷,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不是只要送货后对方不给钱就是诈骗呢?还是说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才构成诈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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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不给钱并不一定属于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民事纠纷的角度来看,如果对方仅仅是恶意拖欠货款,也就是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等)暂时无法支付货款,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争议一般是围绕货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等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通常被称为“拖欠货款”。例如,A公司向B公司送货后,B公司因为近期经营不善,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支付货款,但明确表示会在未来某个时间支付,这种情况就属于民事纠纷。 其次,从诈骗的角度来看,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获取货物,且这种行为达到了犯罪标准,则构成诈骗罪。例如,C谎称自己有大量订单需要货物,让D送货过来,实际上C根本没有销售渠道,也不打算支付货款,就是想非法占有这批货物,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构成诈骗罪不仅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欺诈行为,还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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