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撤销变更遗嘱需要公证吗?

我之前立了一份遗嘱并且做了公证,现在想对遗嘱内容进行一些变更或者直接撤销这份遗嘱,不知道需不需要再去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遗嘱变更
  • #遗嘱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撤销变更遗嘱是否需要公证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遗嘱和公证的概念。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和相关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过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现已失效)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意味着,如果遗嘱经过了公证,想要撤销或变更它,就需要通过再立一份公证遗嘱的方式。也就是说,以前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是需要再次公证的。 然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一规定做出了改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表明,现在遗嘱人撤销、变更遗嘱不再局限于公证的方式。 简单来说,遗嘱人可以通过新立遗嘱的方式来撤销或变更之前的遗嘱,无论新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且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与之前遗嘱内容相抵触,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所以,按照现行的《民法典》规定,撤销变更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公证仍然是一种较为稳妥的方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