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遗嘱必须要公证吗
我最近在考虑立遗嘱的事情,想把自己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给家人。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法定继承的遗嘱需不需要去公证。担心不公证会不会影响遗嘱效力,又怕公证会很麻烦,所以想了解法定继承遗嘱到底有没有必要公证。
展开


法定继承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首先来解释几个概念,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遗产。遗嘱呢,就是自然人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嘱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依法生效,这些条件包括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说立遗嘱是他自己真心想这么安排财产的,不是被别人骗或者强迫的;遗嘱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讲就是精神正常、能清楚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满足这些条件下,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有效的遗嘱,不公证也没问题。 不过,经过公证的遗嘱证据效力更高。打个比方,如果在以后因为这份遗嘱发生了纠纷闹到法院,公证过的遗嘱在证明力上会比没公证的遗嘱更强。 在实际生活中,要是为了避免日后继承人之间因为遗嘱的真实性等问题产生纠纷,选择公证是个不错的办法。但要是觉得公证麻烦,而且能保证遗嘱满足生效条件,不公证也不会影响遗嘱本身的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依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与遗产分配原则实施的继承。 遗嘱: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