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的保证书有用吗?
我让对方写了一份保证书,为了保险起见想去公证处公证。但我不太确定,经过公证处公证后的保证书到底有没有用,会不会和没公证一样?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作用。
展开


公证处公证的保证书是具有一定作用的。下面从不同方面来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证据效力的角度来看。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其证明力是比较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因为保证书的内容产生纠纷而闹到法院,这份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被法院采信,相较于没有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其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更大。 其次,从合法性保障方面来说。公证处会对保证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保证书的内容存在违法或者不合理的部分,公证处是不会给予公证的。所以,经过公证这一程序,保证书的合法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使得保证书的内容更加规范和有效。 再者,从心理约束层面来讲。对于出具保证书的一方,经过公证的保证书会给其带来更强的心理约束。因为公证是一种具有公信力的法律行为,一旦违反保证书的内容,除了要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外,还会面临社会信誉方面的影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只是增强了保证书的效力,但并不能保证其一定能完全实现预期的效果。如果保证书的内容本身存在模糊不清、无法实际履行等问题,即使经过公证,在执行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困难。另外,如果出现了足以推翻公证的相反证据,那么公证的效力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