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的个人财产在丈夫欠债时会被执行吗?

我之前做了个人财产公证,可现在丈夫在外欠了债。我很担心自己公证过的个人财产会受到影响,被拿去偿还他的债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下我的财产会不会被执行呢?
展开 view-more
  • #财产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个人财产公证的含义。个人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明确属于个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情况就比较复杂。即便你的财产做了公证属于个人财产,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比如,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时,法院有可能会执行你的部分个人财产来偿还。不过,执行也是有严格程序和限制的。 要是丈夫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并且债权人也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你的公证个人财产通常不会被执行。因为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你的个人财产与丈夫的个人债务没有直接关联。 总之,公证的个人财产在丈夫欠债时是否会被执行,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