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阻止出境是否属于税务行政强制?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税务部门通知我说要阻止我出境。我不太明白这算不算是税务行政强制手段,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通知阻止出境到底属不属于税务行政强制,它的依据和界限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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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阻止出境属于税务行政强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强制是指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收征管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它的目的是促使行政相对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实现与履行纳税义务相同的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税务机关通知阻止出境这一行为,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强制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当纳税人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时,税务机关通过与出境管理机关协作,限制纳税人出境自由,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符合行政强制的特征。 税务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通知阻止出境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税务机关通知阻止出境,是对欠税纳税人出境自由这一人身权利的暂时性限制,其目的在于促使纳税人尽快结清税款,防止税款流失,这完全符合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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