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签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之前签了离婚协议,当时因为一些事没去办离婚登记。现在过了挺久,我想知道这份之前签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主要想了解它在法律上还算不算数,会不会因为时间久了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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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即使这份协议是以前签订的,只要没完成离婚登记,它就不具有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以及按照协议分割财产等效力。 不过,如果双方后来去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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