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口头约定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

我家这边要拆迁,拆迁方和我口头约定了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说后续再签书面协议,可一直拖着没签。我有点担心这口头约定靠不靠谱,想知道口头约定的拆迁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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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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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口头约定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合同效力的基本概念。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当事人就得按照合同内容做事,不能随意反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从这条规定来看,法律是认可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这意味着口头约定的拆迁协议在理论上是有可能有效的。 然而,对于拆迁协议这种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和复杂法律关系的合同,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里强调的是“订立补偿协议”,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理解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原因在于,拆迁协议涉及到被拆迁人的重大财产权益,如房屋的拆除、补偿款的数额、安置房屋的位置等重要内容。口头协议存在诸多弊端,比如容易遗忘具体条款、难以证明协议内容等。一旦双方就协议内容产生争议,由于缺乏书面证据,被拆迁人很难举证证明口头协议的具体内容,从而可能面临维权困难的局面。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但考虑到拆迁协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应当要求与拆迁方签订书面的拆迁协议。如果已经进行了口头约定,应尽快督促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并确保书面协议的内容与口头约定一致。如果遇到口头约定后对方不履行或对协议内容有争议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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