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标记是否需要申请?


在我国,原产地标记分为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两种类型,是否需要申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的概念。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标签、标示、文字、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各种证书等。地理标志则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对于原产国标记,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专门申请。原产国标记是客观反映产品或服务实际来源地的一种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在正常的贸易活动中,企业如实标注产品的原产国即可。比如,一件在中国生产制造的服装,企业可以直接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中国制造”,这是企业基于产品实际生产地而进行的如实标注,无需经过额外的申请程序。 然而,地理标志通常需要申请。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才能获得相应保护和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资格。这是因为地理标志不仅仅代表了产品的产地,更关联着该产地特定的自然和人文因素所赋予产品的独特品质。例如,“五常大米”“景德镇瓷器”等,这些地理标志产品具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是由当地独特的自然环境、传统工艺等因素决定的。要使用这些地理标志,相关生产企业或组织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才能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申请地理标志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人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产品标准草案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审查合格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公告。 综上所述,原产国标记通常无需申请,而地理标志需要按照规定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