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
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但之前这房子是租给别人的,签了租赁合同。现在房子已经卖出去了,我担心原来那份租赁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买家会不会不认这份合同,要求租客搬走?我也怕租客说合同无效找我麻烦,所以想问问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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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先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即“买卖不破租赁”。这是一个很关键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当房屋在租赁期间被出售时,原来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因为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一条文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法律依据。它保障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即便房屋的主人换了,也依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 我们可以详细解释一下这条规定。假如你是房东,把房子租给了租客,并且签订了一份有效的租赁合同。在这份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你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承认并继续履行原来你和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也就是说,租客仍然可以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期限等条款,继续使用该房屋。 不过,这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客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即将出售,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出售后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等类似条款,那么就可能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另外,如果租赁的房屋是因为司法拍卖等原因发生所有权变动,也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 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新的房屋所有人要尊重原租赁合同,不能随意要求租客搬走。同时,租客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按时缴纳租金等。这样既保障了租客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市场交易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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