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算公共财产吗?
我准备结婚了,在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现在对象想在婚后一起还房贷,我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婚前买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公共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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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公共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的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毫无疑问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它是由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独立购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虽然房子的所有权一般会判给首付支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获得相应的补偿。依据同样是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的收入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共同还贷部分自然也有另一方的权益。 最后,如果婚前买房时双方都出了钱,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从登记情况和出资情况来看,双方都对该房产有贡献,所以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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