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律领域,判断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根据法律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例如,小张在结婚前,他的父母出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默认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为了保障自己子女的个人利益。 而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和小王两人名下,又没有特别约定这套房子只给小李,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和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后,父母的出资通常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体现了对夫妻家庭的支持。 另外,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该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即使是在婚后赠与的,也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赵和小孙结婚后,小赵的父母与小赵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出资购买的房子只赠与小赵,并且登记在小赵一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明确的约定能够清晰地界定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综上所述,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的时间、是否有明确约定以及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仔细考虑这些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